证券代码:832063 证券简称:鸿辉光通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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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鸿辉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6月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由于该公告存在错漏,本公司现予以更正。
一、 更正前的具体内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发展
战略,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北交所”)上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本次发行上市的方案,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面值:每股面值为1元(人民币,下同)
(三)发行数量:本次拟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2,500万股(未考虑超
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不超过 2,875万股(全额行使本次股票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15%(即不超过 375万股),本次发行不涉及公司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最终发行数量以北交所核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数量为准。
(四)发行价格的定价方式:通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或网下询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定价方式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
协商确定。
(五)发行底价:发行底价为 8元/股。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在发行时,综合考虑市场情况、公司成长性等因素以及询价结果,并参考发行前一定期间的交易价格协商确定。如果将来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将视情况调整发行底价。
(六)发行方式:本次发行将采取网下向询价对象申购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七)发行对象: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具备参与北交所股票发行和交易条件的合格投资者。
(八)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九)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1、“AWG及不等分分路器产业化”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
8,247.15万元;
2、“研发中心升级”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3,991.69万元;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8,000.00万元。
(十)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在本次发行完成后,由公司全体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公司在本次发行
当年实现的利润以及以前年度滚存的截止本次发行时的未分配利润。
(十一)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许可的范围内,根据证券监
管部门及其他有权政府部门提出的要求、反馈意见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上市方案、相关申报材料及其他有关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完善并组织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调整或确定本次股票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发行价格、发行起止日期等具体事项; 2、如有关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政策或者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上市具体方案范围内,对本次发行上市方案、相关申报材料及其他有关文件等进行相应的调整、修改或补充;
3、聘请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组织公司及中介机构制作本次发行上市的申报材料并办理与本次发行上市
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4、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建设,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对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所需金额、资金投入进度、项目实施地点等具体安排进行调整或确定;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北交所办理股票
登记托管、限售锁定等相关手续,并办理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的相关事宜;
6、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章程草案的有
关条款进行修改,并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备案、工商变更登记等一切手续;
7、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北交所的要求及有关批准文
件,对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决议内容作出相应修改;
8、起草、签署、批准、执行、修改、中止、终止本次发行上市所
涉及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件;
9、根据本次发行时证券市场的具体情况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
证券监管机构及北交所的批准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方
案,包括但不限于战略配售、超额配售选择权等具体发行方案内容; 10、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许可的范围内,全权决定并负责
处理与实施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一切事宜。
(十二)发行完成后股票上市的相关安排: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票将在北交所上市,上市当日公司股票即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十三)决议有效期限:本决议有效期限为 12个月,自公司股东大
的,则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日。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尚需经北交所
审核同意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温学礼、陈岗、唐正国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无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上海鸿辉光通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各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上海鸿辉光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温学礼、陈岗、唐正国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无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上海鸿辉光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各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上海鸿辉光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上海鸿辉光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各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上海鸿辉光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温学礼、陈岗、唐正国对本项议案发表了 同
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无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上海鸿辉光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各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上海鸿辉光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温学礼、陈岗、唐正国对本项议案发表了 同
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无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上海鸿辉光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各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上海鸿辉光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温学礼、陈岗、唐正国对本项议案发表了 同
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无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上海鸿辉光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各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上海鸿辉光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温学礼、陈岗、唐正国对本项议案发表了 同
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无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上海鸿辉光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各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上海鸿辉光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温学礼、陈岗、唐正国对本项议案发表了 同
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无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上海鸿辉光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各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上海鸿辉光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上海鸿辉光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各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上海鸿辉光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上海鸿辉光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各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上海鸿辉光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温学礼、陈岗、唐正国对本项议案发表了 同
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无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上海鸿辉光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各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上海鸿辉光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上海鸿辉光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各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上海鸿辉光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上海鸿辉光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各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上海鸿辉光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上海鸿辉光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各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上海鸿辉光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上海鸿辉光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各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上海鸿辉光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上海鸿辉光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各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上海鸿辉光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上海鸿辉光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各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上海鸿辉光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上海鸿辉光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各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上海鸿辉光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上海鸿辉光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各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上海鸿辉光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上海鸿辉光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反舞弊及投诉举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各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上海鸿辉光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反舞弊及投诉举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摊薄回报填补措施及董事、高管的承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上海鸿辉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公司拟订的本次发行上市方案,本次拟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2,500万
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不超过 2,875万股(全额行使本次股票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即不超过375万
股)。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公司摊薄后的即期及未来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可能面临下降的风险。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5]31号),公司制订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也作出了承诺,详见《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温学礼、陈岗、唐正国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无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上海鸿辉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详见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3-09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温学礼、陈岗、唐正国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无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上海鸿辉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拟认定沈江波、夏翔、管玉成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6月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上海鸿辉光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更正后的具体内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发展
战略,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本次发行上市的方案,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面值:每股面值为1元(人民币,下同)
(三)发行数量:本次拟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2,500万股(未考虑超
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不超过 2,875万股(全额行使本次股票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15%(即不超过 375万股),本次发行不涉及公司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最终发行数量以北交所核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数量为准。
(四)发行价格的定价方式:通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或网下询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定价方式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
协商确定。
(五)发行底价:发行底价为 8元/股。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在发行时,综合考虑市场情况、公司成长性等因素以及询价结果,并参考发行前一定期间的交易价格协商确定。如果将来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将视情况调整发行底价。
(六)发行方式:本次发行将采取网下向询价对象申购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七)发行对象: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具备参与北交所股票发行和交易条件的合格投资者。
(八)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九)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1、“AWG及不等分分路器产业化”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
8,247.15万元;
2、“研发中心升级”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3,991.69万元;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8,000.00万元。
全体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公司在本次发行
当年实现的利润以及以前年度滚存的截止本次发行时的未分配利润。
(十一)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许可的范围内,根据证券监
管部门及其他有权政府部门提出的要求、反馈意见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上市方案、相关申报材料及其他有关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完善并组织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调整或确定本次股票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发行价格、发行起止日期等具体事项; 2、如有关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政策或者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上市具体方案范围内,对本次发行上市方案、相关申报材料及其他有关文件等进行相应的调整、修改或补充;
3、聘请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组织公司及中介机构制作本次发行上市的申报材料并办理与本次发行上市
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4、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建设,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对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所需金额、资金投入进度、项目实施地点等具体安排进行调整或确定;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北交所办理股票
登记托管、限售锁定等相关手续,并办理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的相关事宜;
6、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章程草案的有
关条款进行修改,并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备案、工商变更登记等一切手续;
7、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北交所的要求及有关批准文
件,对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决议内容作出相应修改;
8、起草、签署、批准、执行、修改、中止、终止本次发行上市所
涉及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件;
9、根据本次发行时证券市场的具体情况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
证券监管机构及北交所的批准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方
案,包括但不限于战略配售、超额配售选择权等具体发行方案内容; 10、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许可的范围内,全权决定并负责
处理与实施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一切事宜。
(十二)发行完成后股票上市的相关安排: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票将在北交所上市,上市当日公司股票即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十三)决议有效期限:本决议有效期限为 12个月,自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如果公司于该有效期内取得北交所审核同意的,则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日。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尚需经北交所
审核同意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温学礼、陈岗、唐正国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无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上海鸿辉光通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各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上海鸿辉光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于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并施行。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温学礼、陈岗、唐正国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无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上海鸿辉光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各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上海鸿辉光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于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并施行。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上海鸿辉光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各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上海鸿辉光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于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并施行。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温学礼、陈岗、唐正国对本项议案发表了 同
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无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上海鸿辉光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各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上海鸿辉光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于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并施行。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温学礼、陈岗、唐正国对本项议案发表了 同
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无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上海鸿辉光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各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上海鸿辉光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于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并施行。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温学礼、陈岗、唐正国对本项议案发表了 同
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无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上海鸿辉光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各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上海鸿辉光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于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并施行。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温学礼、陈岗、唐正国对本项议案发表了 同
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无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上海鸿辉光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各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上海鸿辉光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于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并施行。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温学礼、陈岗、唐正国对本项议案发表了 同
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无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上海鸿辉光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各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上海鸿辉光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于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并施行。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上海鸿辉光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各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上海鸿辉光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于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并施行。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温学礼、陈岗、唐正国对本项议案发表了 同
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无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上海鸿辉光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各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上海鸿辉光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于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并施行。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上海鸿辉光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各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上海鸿辉光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于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并施行。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上海鸿辉光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各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上海鸿辉光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于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并施行。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上海鸿辉光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各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上海鸿辉光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于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并施行。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上海鸿辉光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各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上海鸿辉光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于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并施行。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上海鸿辉光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各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上海鸿辉光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于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并施行。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上海鸿辉光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各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上海鸿辉光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于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并施行。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上海鸿辉光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各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上海鸿辉光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于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并施行。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上海鸿辉光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各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上海鸿辉光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于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并施行。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上海鸿辉光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各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上海鸿辉光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于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并施行。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上海鸿辉光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反舞弊及投诉举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各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上海鸿辉光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反舞弊及投诉举报工作制度>的议案》,于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并施行。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摊薄回报填补措施及董事、高管的承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上海鸿辉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公司拟订的本次发行上市方案,本次拟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2,500万
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不超过 2,875万股(全额行使本次股票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即不超过375万
股)。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公司摊薄后的即期及未来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可能面临下降的风险。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5]31号),公司制订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也作出了承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温学礼、陈岗、唐正国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无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上海鸿辉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各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上海鸿辉光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温学礼、陈岗、唐正国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无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上海鸿辉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拟认定沈江波、夏翔、管玉成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3-061)的其他内容均未发生变化。更正后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我们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上海鸿辉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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