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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头盔“新国标”已实施,交警部门联手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宣传检查
来源: 文汇报      时间:2023-07-11 10:00:38


(资料图)

今年7月1日起,新发布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GB 811-2022,以下简称新标准)正式实施,这是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领域的第一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新国标”在固定装置稳定性、佩戴装置强度、吸收碰撞能量、耐穿透、护目镜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确规定。

7月10日下午14时,记者随浦东交警支队和周浦市场监管所的检查人员来到年家浜路418号的一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店进行宣传检查。记者看到,在车行里不仅有电动自行车售卖,旁边的货架上林林总总摆放了各类安全头盔。

市场管理所的执法人员对销售的头盔进行了初步检查,市场监管所的执法人员对销售的头盔进行了初步检查,在车行销售的头盔里,大部分头盔已换成了新的有3C标志的头盔,但在检查中发现有几个头盔没有生产厂家和品牌等标识属于“三无”产品,售价仅二、三十元。“作为商家,一定要销售符合国家标准的头盔,这既是法律规定,也是对消费者负责。”市场检查执法人员当场对销售无证头盔的情况进行取证,并做进一步处理。

浦东交警六大队的民警在商店显眼处张贴了宣传海报。“老先生,你买头盔一定要买符合新国标的,一旦遇到事故,才能更好保护你,”浦东交警支队六大队一中队中队长赵启峰对前来购买头盔的顾客宣传道:“劣质头盔在事故中极容易破碎,不但不能保护骑乘人员,反而会造成扎伤等二次伤害。除了选对头盔,骑行时一定要戴好盔,扣紧搭扣!”

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总队了解到,今年以来,在全市涉及电动自行车亡人事故中,骑乘人员未佩戴头盔的占到二成以上。因此,佩戴头盔,特别是佩戴“好”头盔格外重要。公安交警部门将继续加大对骑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查处力度,对违者处以警告或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同时,将联合市场监管部门,结合头盔新国标的实施,深入居民社区、销售网点开展“新国标”和“戴好盔”宣传,鼓励居民购买新国标头盔,并对销售网点销售三无头盔、不符合质量标准头盔等行为进行查处。

交警部门提醒:交通安全,从“头”做起。建议市民在选择头盔时,要选择尺寸合适、正规厂家生产的新国标头盔,同时戴盔一定要系好搭扣,让小头盔真正发挥好护佑生命安全的大作用。

作者:张晓鸣

编辑:刘力源

责任编辑:顾一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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